关于开展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5-19浏览次数:

各学院: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享有受教育权,根据《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关于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助20201号)文件精神,现将开展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做好助学贷款毕业生确认工作

各学院通知并督促已贷款的2020届毕业生完成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毕业确认操作流程见附件1对受疫情影响不能及时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请及时联系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申请材料,进行认定。认定完成后,相关逾期记录将不记入个人征信系统。

  1. 做好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

    各学院做好2017-2019级在校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首贷与续贷工作,密切关注受新冠肺炎影响等一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及生源地助学贷款知识具体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

     

     

      无锡太湖学院学工处  

    2020519

    附件1:《2020届毕业生助学贷款确认操作流程说明》

    附件2:《2020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