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无锡太湖学院2020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6-01浏览次数:

各学院:

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表现突出的毕业生,决定在本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中开展2020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结合当前疫情防控的形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0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优秀毕业生人数不超过毕业生总人数的3%

三、评选时间

202061日—6月15

四、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模范地遵守校纪校规,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2、热爱集体,尊敬师长,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学院、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3、毕业设计成绩达到良好以上;

4、在校期间获两次及两次以上校综合奖学金;

5、在校期间所有课程无重修记录

6、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7、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荣获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荣誉称号者;

(2)参加经学校认定的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者;

(3)已录取硕士研究生或公务员、成功创业者。

五、评选程序及要求

1、各学院将评选细则和通知要求通过线上方式公布给全体毕业生,各班级通过开展线上班会等多种方式,将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公布给学生;

2、符合条件的学生在线填写《无锡太湖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经学院领导审核通过后将评选名单在本学院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各学院将公示后的名单汇总至学生处,学生处公示后报校领导批准,颁布表彰文件,并对选出的优秀毕业生颁发证书。

六、其他

1、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各种线上方式组织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

2、请各学院于20206月12日下班前,将《2020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无锡太湖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纸质版交送至学生处;

3、批准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如有违纪违法行为及其他与“优秀毕业生”称号不相称的行为,学校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附件:1.《无锡太湖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无锡太湖学院2020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无锡太湖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