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现场救护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1-04浏览次数:

交通事故是最常见的、死亡率最高的意外伤害。广义的交通事故包括公路、铁路、航空和水运交通所发生的意外事故;狭义的交通事故一般仅限于道路交通意外事故。道路交通意外事故又称为车祸,分为冲击型和碰撞型两类。前者是指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冲撞而造成的车辆损坏和人员伤亡;后者是指机动车之间的碰撞或机动车发生翻车、坠落等造成车辆破坏和人员伤亡。公路交通事故中,伤员损伤的主要部位有头部,胸部,腹部的肝、脾,盆腔,四肢。其死亡的重要原因是颅脑外伤、严重的复合伤和碾压伤。

现场救护是在医务人员到来之前或者是转运伤病员的过程中给予伤病员最初的治疗和救护。经过培训的急救员或者掌握现场救护知识的人员如果能及时采取现场救护措施,会为后续专业医务人员的救护赢得更多的时间和机会。如果有更多人掌握知识,无疑能在抢救生命时占得先机。当专业的医务人员到达现场之后,应该把现场的控制权交给他们,发挥他们的专业性,达到挽救生命、减少损害和促进恢复的目的。

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个发现的人往往不是专业医务人员,那么如果我们当时在现场,你知道应该怎么办吗?下面就跟大家一起学习一下现场救护原则和方法:

1.紧急呼救: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北京市为“120”或 “999”)、“122”和“110”求助。

接通电话后,要尽量清楚地说明事故发生的具体地点(如附近的明显标志)、伤病员人数、伤病员发生伤病的时间和主要表现、现场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等接听者告诉可以结束时再挂断电话。

2.评估环境是否安全,如受损的汽车是否有起火、爆炸或再次倾覆的危险,做好自我保护。

3.除处境十分危险(如事故车辆着火、有爆炸可能等)外,切勿立即移动伤员。

4.呼救同时,将事故车辆关闭引擎,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拉紧手刹或用石块固定车辆,防止其滑动,摆放三角警示牌(普通公路放在事故车辆来车方向50米外,高速公路150米外)。

5.遵循先救命、后治伤原则,争分夺秒,抢救危重伤病员。发现伤病员后应首先查看其意识、呼吸和心跳,认真而迅速地检查伤情,清理呼吸道,出血者立即就地取材进行止血包扎,骨折者现场固定,心跳呼吸停止者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怀疑脊柱损伤者不能拖、拽、抱,避免脊柱受损或损伤加重而导致截瘫。

6.在救护过程中,要保护事故现场,以便给事故责任划分提供可靠证据。

7.重大交通事故时要对伤员进行检伤分类,在现场抢险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有计划、有组织的抢救。

除此之外,还应该重视在事故现场对伤员进行紧急精神卫生服务或社会心理帮助,减少伤病员的心理创伤对事故后生存和生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