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年无锡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学生集体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6-05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无锡市教育局和共青团无锡市委员会《关于评选2020年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学生集体的通知》(锡教〔20202)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0年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学生集体”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分配

1、评选对象

注册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在校生和学生班集体

2、名额分配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学生集体

商学院

9

3

1

会计学院

9

3

1

艺术学院

6

2

1

物联网工程学院

6

2

1

外国语学院

3

2

1

土木工程学院

3

1

1

机电工程学院

3

1

1

护理学院

3

1

1

校级学生组织

3

1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市级“三好学生”应在获得过校级以上“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中产生。

市级“三好学生”主要标准:品德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道德实践活动、社会公益劳动、志愿服务活动、见义勇为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可优先推荐。

(二)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应在获得过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中产生。

市级“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上述市级“三好学生”主要标准外,必须是现任校级学生组织成员、班干部、团干部、学生社团负责人,积极向上,学习认真,成绩优良,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三年内曾获得“无锡市三好学生”“无锡市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不再参评。

(三)市级“先进学生集体”应在获得过校级以上“先进班集体”或“优秀班集体”荣誉称号的班级中产生。

市级“先进学生集体”必须具备有健康向上的集体氛围和较强的凝聚力,成员团结和谐、互爱互助,整体素质良好,各方面成绩突出等条件

三年内曾获得“无锡市先进学生集体”荣誉称号的,不再参评。

、评选推荐程序及要求

1、评选程序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酝酿,通过候选人个人展示、民主选举产生。学院推荐名单(含“先进学生集体”)需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

2、组织实施评选推荐工作应在学院党政领导下进行评选推荐中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质保量,全面衡量。各班级做好初评工作,各学院做好复审工作。

3、有关要求:

1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学生集体”是一项重要工作,各学院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评选出来的对象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

2学院上报推荐名单时,须将张榜公示的材料清单以及照片原件(张贴公示文件照片)一并报送;

(3)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或班集体填写《2020年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或《2020年市级先进学生集体推荐表》(见附件),推荐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应以第三人称填写,内容要求全面详实,不能只是奖项的罗列请各学院于6月16日将推荐名单汇总表文本材料及公示材料报送至学工处